家具制造行业中漆雾凝聚剂AB剂的使用效果可以通过哪些指标来评估?
时间:2025-03-05 17:16: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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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家具制造行业中,漆雾凝聚剂 AB 剂的使用效果可通过水质指标、漆雾处理效果指标、循环水系统运行状况指标等多方面来评估,具体如下:
水质指标
化学需氧量(COD):COD 是衡量水中有机污染物含量的重要指标。使用漆雾凝聚剂 AB 剂后,若能有效分解和去除漆雾中的有机物,COD 值应明显下降。一般来说,处理后的循环水 COD 值若能降低至原水的 30% - 50% 左右,可认为漆雾凝聚剂 AB 剂的使用效果较好。
悬浮物(SS):SS 反映了水中不溶性固体颗粒的含量。漆雾凝聚剂 AB 剂的作用是使漆雾颗粒凝聚成大的絮体,通过沉淀或上浮去除,从而降低水中的悬浮物含量。处理后 SS 含量应低于 50mg/L,表明漆雾凝聚效果良好。
pH 值:漆雾凝聚剂 AB 剂的投加可能会影响循环水的 pH 值,合适的 pH 值范围有助于药剂发挥ZUI佳效果。一般循环水的 pH 值应维持在 7 - 9 之间,若超出此范围,可能会影响漆雾凝聚剂的性能,导致处理效果变差。
漆雾处理效果指标
漆渣上浮率或沉降率:观察漆雾凝聚后形成的漆渣是上浮到水面还是沉降到水底,以及上浮或沉降的速度和程度。如果在一定时间内(如 15 - 30 分钟),漆渣的上浮率或沉降率能达到 90% 以上,说明漆雾凝聚剂 AB 剂能快速有效地使漆雾凝聚分离。
漆雾去除率:通过对比处理前后循环水中漆雾的浓度来计算漆雾去除率。可采用浊度仪等仪器测量水的浊度来间接反映漆雾浓度。一般来说,漆雾去除率达到 95% 以上,表明漆雾凝聚剂 AB 剂的使用效果理想。
絮体形态与大小:良好的漆雾凝聚剂 AB 剂能使漆雾形成大而紧密的絮体,易于沉淀或上浮分离。絮体直径应达到 2 - 5mm 左右,且结构紧密,不易破碎,这样的絮体在沉淀或上浮过程中能更好地与水分离,提高漆雾处理效果。
循环水系统运行状况指标
设备结垢与腐蚀情况:优质的漆雾凝聚剂 AB 剂不应导致循环水系统设备出现严重的结垢或腐蚀现象。定期检查循环水泵、管道、喷淋头等设备的表面,若设备表面无明显的结垢和腐蚀痕迹,说明漆雾凝聚剂 AB 剂对设备的影响较小,使用效果良好。
循环水异味:正常情况下,经过漆雾凝聚剂 AB 剂处理后的循环水不应有刺鼻、难闻的异味。若循环水出现明显异味,可能是漆雾处理不彻底,有残留的有机物腐败变质,或者是药剂使用不当产生了其他不良反应,影响了使用效果。
泡沫产生量:适量的泡沫在漆雾处理过程中可能是正常的,但过多的泡沫会影响循环水系统的正常运行,如导致溢流、影响设备散热等。如果在使用漆雾凝聚剂 AB 剂后,循环水系统中泡沫产生量较少,且能在短时间内自然消散,说明药剂使用效果较好。